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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员上阵控事态 连夜调处息事端

 

第12期

中共仙桃市委政法委员会(市综治办、市维稳办)      2014年9月29日

  

   

 

大员上阵控事态  连夜调处息事端

——国庆期间郭河镇5小时之内处理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

 

2014年10月2日17时40分许,郭河派出所“110”接警电话铃声突起,值班民警拿起电话,只听电话里急促的说:“快,联岭村一组收割机翻入河里了,死人了!”10分钟之内,郭河镇政府值班领导、派出所长及公安干警迅速赶到出事地点。经调查:死者平成富,男,现年70岁,光辉村三组人。当天联岭村一组村民谢爱红驾驶自家的收割机为本组村民董想中收割稻谷,因操作不当,收割机侧翻于河中,致使车上的帮工平成富意外死亡。

了解事件真相后,郭河镇迅速组建工作专班,采取有力措施,连夜调解处理此事。10月3日凌晨3点,历经5个小时的沟通调处,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书。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重视应急处置,专班主动上手。事件发生后,死者家属不听他人劝阻,将死者抬到肇事者家中,准备闹事。对此,郭河镇党委书记丁兵武亲自指挥调度。一方面组织专班和死者家属的亲朋好友做其工作,并向死者家属承诺一定负责将此事处理好、解决好。另一方面主持召开专班会议,迅速成立了 “三个专班”,即以司法所为主的调解专班、以派出所为主的维持秩序专班、以村委会为主的后事料理专班。

二是重视依法处理,严肃法律威严。调解专班根据工作安排,将当事人双方邀至镇联动中心,分别做好其思想工作,稳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赔偿问题,专班坚持依法处理,按照法律法规来量算赔偿金额,制定赔偿方案,力争做到公平公正,让双方接受调解意见。

三是重视亲属影响,巧调双方分歧。死者的二儿子平文提出赔偿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要求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赔偿限额和肇事方的承受能力。工作专班从死者的另外两个儿子入手,在做通了其兄弟的思想工作后,再让其兄弟去做平文的思想工作。肇事方谢爱红因经济条件差、负担重,以没有赔偿能力为由拒不同意赔付现金,坚持用旧收割机抵付赔偿金额。专班人员法理并用,指出了此次事件的严重性和法律后果,使其转变了观念。同时,给其亲属和朋友做工作,通过自己筹、亲戚帮、朋友借的办法,解决了赔偿金额的来源问题。

四是重视时间效应,争取及早结案。考虑到事情如果拖延处理,可能出现更多的变故,造成影响稳定的严重后果。工作专班把握时间,连夜调解,牢牢将双方吸附在谈判桌前。10月3日凌晨3点,双方终于就此事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协议。

五是重视跟踪督促,落实双方责任。双方达成协议后,为防止事情反复或某一方不履行协议的情况发生,专班采取跟踪监督、专人包保的措施,督促双方按协议履责。谢爱红由镇维稳专班和联岭村委会包保,让其迅速完成赔偿金的筹集;死者家属则由片总支和光辉村委会包保,负责料理死者后事和稳定死者家属的情绪。在工作人员的跟踪督促下,谢爱红于10月4日将赔偿金额给付到位,死者家属在10月5日将死者送往殡仪馆火化。至此,这起意外死亡事件的赔偿纠纷终于圆满的划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