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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建设

-2022-

05/23

08:40

编辑:本站

仙桃法院“车载便民法庭”来啦!庭审+普法 “典”亮法治新农村



近日,仙桃法院巡回审判车开进杜湖街道某村村委会,公开审理了一起邻里间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案 情 回 顾
2010年,陈甲的父亲陈某将其家庭承包的4亩旱田租赁给同村村民胡某耕种。胡某、陈某先后逝世。2015年,胡某的儿子胡乙以自己的名义将4亩旱田转租给某村委会从事生态园种植。陈甲发现后,遂将胡乙与某村委会起诉至仙桃法院,请求确认胡乙与某村委会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4400元。

巡 回 审 判

“你们不方便来,我们就过去。”受理该案后,仙桃法庭张新云法官依法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确定了开庭时间。但陈甲表示当前正值藕带上市之际,他们正抓紧时间生产、销售藕带,不方便到庭参与诉讼。张新云法官当即决定变“坐堂办案”为“巡回审判”,在当事人“家门口”妥善化解该纠纷。

开 庭 审 理


庭审中,张新云法官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陈甲和胡乙充分发表意见。由于双方分歧较大且互不相让,难以当庭达成调解意见。

 缓 和 矛 盾

考虑到陈甲和胡乙系邻里,庭审结束后,张新云法官从法律、乡情、人情等多角度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用朴素易懂的话语深入讲解《民法典》相关规定。经过近两小时的努力,双方当事人态度有所松动、情绪有所缓和。张新云法官乘势追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成功促成当事人达成初步调解意向。

顺 势 普 法
“土地租赁纠纷具有一定典型性。”案后,仙桃法庭就案开展“民法典进乡村”法律咨询活动,与现场旁听群众互动交流,耐心细致地回答了涉及侵占田埂、邻里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取得了“就地开庭审理一案,释法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欢迎和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