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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5/20

11:05

编辑:本站

积极作为解争议 复议为民促和谐——于某不服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政争议圆满化解

基本案情简介

2021年12月27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以下称“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于某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申请公开某事故安置文件及将其安置房屋分配给他人的法律依据。2022年1月26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告知申请人其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被申请人掌握,可能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掌握,并提供了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地址和联系方式。2022年3月2日,于某不服该答复书,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为被申请人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积极作为解争议

行政复议机构办案人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与申请人多次进行沟通,了解到申请人因一直未收到要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遂申请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又与被申请人沟通,了解到被申请人将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转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依法将该政府信息邮寄给申请人。按照常理推测,申请人收到了该政府信息,但申请人却一直称未收到该政府信息。

办案人员经过认真分析,认为可能是地址不一致导致申请人一直未收到该政府信息,遂进一步核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邮寄地址和申请人现居住地,发现两个地址不一致,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邮寄的地址为申请人的户籍地,而申请人的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个地方,申请人确实未收到申请公开的信息。办案人员协调被申请人带领申请人到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当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给申请人开通“绿色通道”,当场作出答复并将申请公开的相关文件送达给申请人。申请人表示非常感谢被申请人的主动配合和行政复议机构办案人员的积极协调,让其享受了“VIP”待遇获取到了政府信息,自愿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复议为民促和谐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方式,能否获取政府信息关乎群众的获得感,该案是仙桃市司法局践行“复议为民”理念,努力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一个缩影。接下来,我局将持续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受理、审理的全过程,将“协调撤回”作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优先结案方式,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实效性,增强群众获得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