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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7/22

02:27

编辑:本站

仙桃市首例偷越国(边)境案当庭宣判

关键词:偷越国(边)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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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上午,被告人陈某、关某某、杨某某偷越国(边)境案在仙桃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仙桃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关某某、杨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据悉,该案系仙桃市首例偷越国(边)境案。

庭审现场

经审理查明,2020年7月,被告人陈某、关某某、杨某某受杨某易(另案处理)邀约前往缅甸务工,由杨某易托人购买机票并安排出境路线。

随后,四人从湖北省武汉市出发,通过乘坐飞机、汽车来到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某镇边境,采取步行方式偷渡前往缅甸境内。
同年9月至11月,陈某、关某某、杨某某、杨某易再次相约从缅甸境内偷渡入境时被查获。2021年3月30日,被告人陈某、关某某、杨某某主动到仙桃市公安局投案。

庭审中

被告人陈某、关某某、杨某某均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他们表示,偷越国(边)境去境外务工不仅没有挣到钱,更触犯了法律,失去了人身自由,留下了人生污点。

法庭审理

仙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关某某、杨某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构成偷越国(边)境罪。综合考虑三被告人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非法偷越国境是对我国国境管理秩序的侵犯,公民要自觉严格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办理合法出入境手续,并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赴境外务工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切勿相信不切实际的高薪务工骗局,避免陷入诈骗团伙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