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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1/04

09:13

编辑:本站

“锦江国际”破产清算案入选湖北法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关键词:典型案例图片

12月29日上午,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开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情况,并发布20个典型案例。仙桃法院审理的湖北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中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成功入选。

案例十四

全程发挥府院联动效能

10亿负债项目成功盘活

——湖北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中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基本案情】

“锦江国际”项目位于仙桃市沿河大道,湖北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泰公司)主要经营开发 “锦江国际”项目1、2、3号楼,湖北中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亿公司)主要经营“锦江国际”项目4号楼,二公司分别成立于2009年9月28日、2011年3月23日,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室内外装饰、建材销售。由于资金链断裂等原因,二公司于2014年停工,并因债务缠身多次被起诉,烂尾楼盘被多家法院查封或轮候查封,导致很多还建户旧房被拆,居无定所,购房户缴纳了房款,却无房可住,部分业主迫于无奈只能上访、闹访,社会矛盾十分尖锐。仙桃市委、市政府了解此事后,迅速主持召开业主大会,承诺推进两个项目复工。仙桃市人民法院在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维稳工作的同时,征得部分申请执行人以及还建户和购房户(以下简称两房户)同意,分别于2017年5月31日、2017年4月30日以执转破的方式,将二公司移送破产审查。2017年6月5日,仙桃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福泰、中亿二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福泰房地产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法院受理二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立即指定由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及拥有丰富破产案件办理经验的律师组成的清算组为管理人。为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仙桃市人民法院秉持着多重整少清算原则,自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开始,就积极号召债权人参与重整,但一直无果;管理人也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招商,希望有资质、有能力的企业能注资重整。虽有数家单位、个人和管理人前来了解情况,但因各方面原因,均未进入实质性谈判。

福泰房地产公司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于2018年1月12日、1月15日分别召开了福泰公司、中亿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在会议上对补充申报的债权进行了审核,会议还通过了对二公司宣告破产的申请和破产资产拍卖方案。

中亿房地产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

因福泰、中亿二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300%,法院于2018年1月26日依法作出裁定,宣告福泰、中亿二公司破产,并登报公告,认可破产管理人的拍卖方案。

2018年2月7日,仙桃市城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最高价竞得“锦江国际”2号楼3单元、3号楼和4号楼后,便立即开始对楼盘进行注资重建,2019年锦江国际项目各楼栋均已完工,两房户陆续分到新房并装修入住。

2020年1月22日、2020年7月16日,福泰、中亿公司分别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会上债权人表决高票通过了破产财产清算分配方案。2020年1月22日、2020年8月11日,仙桃市人民法院分别裁定认可分配方案并发布公告。现二公司财产均已基本分配完毕。

典型意义:

福泰公司、中亿公司为涉及同一建筑项目“锦江国际”的开发企业,本案对从“执转破”到破产程序全程化、宽领域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功能具有示范意义。

一是全程府院联动。在“执转破”程序还未开始时,市委市政府就已介入牵头开展维稳工作,先期便成立了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的破产企业维稳领导小组。破产案件受理后,维稳领导小组转化为破产工作领导小组,将法院与政府、维稳、信访、公安、财政、经信、住建、规划、国土、房管、社保、工商、人行等相关部门整合纳入,负责协调处置相关破产事宜。在无人愿意注资重整的情况下,法院积极与市政府沟通协调,项目最终由仙桃市城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手。

二是落实保障民生。锦江国际项目债务总额超10亿元,债权人数699余人,其中还建户、购房户就有近300人,两房户因多年无房可住,生活困难。法院一方面根据据实严审、民生优先的分配原则,对两房户在债权经过裁定确认的情况下,进行优先安置。城图公司于2018年初对楼盘注资重建,2018底开始各业主便陆续分到新房并装修入住。另一方面,对债权人债权根据公平、合法原则按照相应比例妥善进行分配,债权人以超高票数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实际行动展示了债权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三是优化破产机制。将“锦江国际”项目的两个开发企业一并进行破产审查,有利于项目整体后续推进,发挥最大化的价值,同时有利于整体解决住户安置入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