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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建设

-2020-

12/31

09:12

编辑:本站

救助+保护,仙桃检察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

“8年了,孩子父亲从未管过孩子,我向检察院求助后,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帮孩子争取到一笔救助金。你们真是雪中送炭啊!”12月25日上午,仙桃市检察院成功办理了首例追索抚养费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该案当事人熊某的母亲拉着检察官卢虹的手,泪如雨下。

熊某自2009年出生便患有广泛性发育迟缓,需持续治疗,多年由其母亲熊女士独自抚养。2012年法院判决熊女士与熊某父亲王某离婚,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但因熊父王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熊某至今未获得抚养费。2020年8月25日,熊某的母亲向仙桃市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

收到申请后,仙桃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经实地走访后发现,熊某的疾病需持续治疗,费用不菲,每月仅有250元的低保金,其母熊女士靠打工为生,收入微薄,生活特别困难,符合法律规定的救助情形。

核实相关情况后,仙桃市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报请市委政法委审批后,为熊某争取到35000多元的救助金。

近年来,仙桃市检察院以“救助+保护”的模式,同步开展司法救助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时,仙桃市检察院依照内部职责分工,精细化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负责受理、开展救助工作的部门及时跟进,主动搜集未成年人的受害情况和生活困难情况,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开展救助。并针对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因人施策,精准帮扶,将经济救助、心理治疗、教育帮扶、法律援助等救助方式相结合,开展多元方式救助。同时加强对救助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探索实施了第三方代管的监管模式,确保救助金用于保障未成年人的成长。近三年来,仙桃市检察院先后对8名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203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