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09/03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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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仙桃建设专刊第6期
组织召开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座谈会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6.30”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确保法治仙桃建设顺利实施,7月27日下午,市委法治仙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及部分律师代表进行座谈,就仙桃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展开交流探讨。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委法治仙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贺国华主持。
贺国华同志在会上强调:一是要深刻认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这项工作,上级有要求,群众有需求,律师有追求。作为法治仙桃建设的维护者和推动者,我们要加强律师的教育管理,引导律师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中正名、树威、提能、济世、增收。二是要明确活动内容,扎实有序开展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活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必须重规矩、立规矩,知规矩、守规矩。法律顾问要重点开展七大服务,即传播法治火种,灌输法治思维,培养法治意识,宣讲法律常识,接受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诉讼代理。要把这七大服务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贯通起来,统筹推进。三是要把握活动要求,确保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活动取得实效。要强化宣传、扩大影响,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检查督办、狠抓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把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活动抓好抓实,抓出特色,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