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1/04
09:20
编辑:本站
4名仙桃人被终生禁驾!原因是……
2020年就要结束了
蜀黍认真盘点了一下
今年的工作

在盘点过程中
蜀黍发现几位驾驶员被“终生禁驾”
为提高大家的安全行车意识
现将这几位驾驶人进行曝光
希望大家能引以为鉴
终生禁驾驾驶人名单
潘书朋 驾驶证4224271963XXXX0770
胡田祥 驾驶证4290041981XXXX0390
黄扬明 驾驶证4205211978XXXX2912
程正国 驾驶证4290041977XXXX4231
这些被终生禁驾的驾驶人
将被列入系统“黑名单”
终生无法再取得驾驶资格
那么他们到底干了啥?

典型案例曝光:
01、潘书朋驾驶机动车于2020年5月1日20时,在仙桃市团竹公路8km+200m路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决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2、黄扬明驾驶机动车于2020年5月8日6时7分,在仙桃市仙源大道“得力文具”门市部门前路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决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3、胡田祥于2020年4月22日4时5分,驾驶机动车在仙桃市黄金大道“张家木材”店门前路段处(沪聂线1038km+200m,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实施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条第五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4、程正国驾驶机动车于2020年1月9日17时32分,在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丁刘村(107省道消仙线24Km)路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决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后
蜀黍希望
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能做到
知危险会避险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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