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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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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仙桃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仙桃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决算表格

第三部分  仙桃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九、机关运行情况安排说明

十、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项目的绩效及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仙桃市委政法委员会决算于2020年12月15日经市财政局批准,根据《决算法》和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指导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国家政治安全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联动处置。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全市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导全市见义勇为工作。

(四)负责全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扫黑除恶、社会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

(五)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协调督导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和政法部门在执行法律、政策中出现的重大争议事项。协调督导政法部门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组织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政法部门重大执法活动和事项进行备案。

(六)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市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和社会稳定的网络舆情监控分析、引导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八)指导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市委及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基层政法队伍建设

(九)协调指导全市反邪教工作。

(十)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全市政法智能化建设。

(十一)指导基层政法工作。

(十二)代管市法学会。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仙桃市委政法委员会包括9个机关内设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中共仙桃市委政法委员会

财政全额拨款

市网格管理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市委政法委收入总计24892004.6元,支出总计24892004.6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9年收入合计24892004.6元,其中:财政拨款23059640.44元,其他收入125644.76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24446469.59元,其中基本支出5550572.45元,占23%(其中:人员支出4725911.66元,占支出总额的16%,日常公用支出796737.94元,占支出总额的0.8%其他支出27922.85,占支出总额的0.001%);项目支出18895897.14元,占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4892004.6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4446469.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4446469.5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5550572.45元,占23%;项目支18895897.14元,占7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735600.00元,支出决算为24446469.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9%。增加主要原因:新增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50572.45元,其中:人员经费4725911.66元,公用经费796737.94元,其他支出27922.8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203.0072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网格员、机关干部工资调整。

七、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的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90036.7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8563.75元(其中运行维护费81550.75元、保险费用7013.00元),占“三公经费”的98%;公务接待费1473.00元,占“三公经费”的2%,出国出境费用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8563.75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8563.75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公车改革后,我单位共有2辆公务车。

2、公务接待费1473.00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和项目发生的接待费支出,接待批次3次,接待人数12人。

3、出国出境费用为0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796737.94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其中:办公经费4185.6元、印刷费111763.19元、邮电费5599.04元、差旅费6222.97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75710.00元(其中其他交通费150710.00、税金40.99元)、会议费14600.00元、劳务费429434.15元、公务接待费1473.00元、工会经费35147.00元、其他费用支出12562.00元。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88563.75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现有车辆5台,价值1218126元,其中:实际有2辆公务车,其他3辆未下账。

十二、重点项目的绩效及情况说明

无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0103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专项业务活动(2010305项):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医疗保障(21005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五)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